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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届满前疑患职业病,该怎么办?

2017-1-8 10:35| 发布者: kenny| 查看: 506| 评论: 0

月30日,本报“律师热线”栏目由广东三良律师事务所黄芸律师接听并解答读者的提问。
    财产出租后因承租人涉诉致财产被查封,还能拿回来吗?
    林先生:我向某厂购买了机械设备,获得所有权后又将该机械设备出租给该厂,该厂以承租人的身份使用该机械设备。现知道该厂欠了很多债被起诉,法院查封了该厂的厂房和设备。法院查封的设备中有属于我的财产,还能拿回来吗?
    黄律师:林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取回其具有所有权的机械设备。虽然法院作出查封的裁定并予以执行,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即是说林先生应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并附相关转让协议、收据、租赁合同等证据。法院审查若证据真实有效,则会裁定中止对上述机械设备的执行。
    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吗?
    陈先生:我妻子疑因出轨要起诉离婚,我不愿意离婚,若真是离婚的话,能向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黄律师:单方起诉离婚的判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陈先生有确切证据能够证明其妻子具有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例如: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那么,法律规定因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破裂的,无过错方可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
    在劳动合同届满前疑患职业病,应怎么处理?
    何先生:我有一亲属在某化工厂工作七年,现患大病住院,怀疑是职业病,其而与该厂的合同也快到期了,该怎么办?
    黄律师:是否职业病应经鉴定,可到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若经鉴定为工伤,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程度鉴定。而工伤待遇和与公司的合同关系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37条的规定处理,何先生的亲属可以向该化工厂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内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可以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2条、45条规定处理。
    江门日报记者 陈丝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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