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起,中山交警部门统一开展礼让斑马线行动,部署警力到“一口两线”(路口和斑马线、停止线),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不按规定过人行横道的现场执法和劝导力度。 当时交警部门说过,将加大科技投入,借助电子警察等监控设备,对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现在到了兑现承诺的时候了,刚刚接到消息,城区范围内将新增10个电子警察抓拍点,从下周的18日起,专门抓拍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一旦被抓拍,将被处罚款200元,记3分! 十个抓拍点具体位置如下↓↓↓ 1、兴文路精彩童年幼儿园 ![]() 2、体育路恒宝路口 ![]() 3、竹苑路紫竹街路口 ![]() 4、东苑路兴龙街路口 ![]() 5、龙腾路电子科大对开人行道 ![]() 6、莲塘北路大信东门对开人行道 ![]() 7、民生路孙文中路交叉口 ![]() 8、悦来南吉之岛路段 ![]() 9、彩虹大道金港路路口 ![]() 10、岐江桥路路口 ![]() 重要提醒:从下周18日起正式抓拍! 究竟如何礼让?大家一起来复习下吧! 情况一: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行人步入斑马线,第③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二: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三: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 ![]()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四:无交通信号或斑马线 ![]()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情况五: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 ![]() 道路中央有绿化隔离带,当行人未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②车道上的机动车需要停车让行,当行人跨越图中绿化带虚拟延长线,①、②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让行。 情况六:交叉路口右转车辆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 情况七:交叉路口左转车辆 ![]() 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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