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弟弟在凯茵豪园D3幢房产已被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查封,年近六旬的湛江人安某仍联系出售该房产。7月24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一起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案判决,安某被判刑1年3个月,并被责令退赔购房者32万元。 孙女士打算购买一套二手房,2017年3月28日,她通过他人看中了凯茵豪园D3幢一套房产。“当天下午,我们在会所谈交易的事,安某拿出他手机上其弟弟的公证书、委托书和房产证等照片给我们看。最后谈妥按320万元成交,定金为10%,随后我们在合同上签了名。” 孙女士次日向安某转了诚意金20万元,余下的定金12万元约定等拿到委托书原件时再付。 “一个月后,有朋友帮我们查那套房子的档案发现房子已被法院查封,而且房产有6次查封。”孙女士说,她打电话给安某,问房子查封的怎么可以卖。 “安某回复说是捆绑式抵押的,已经解封了2个,还有4个会想办法解封的。他还说资料齐全了,约我们4月28日到国土办理过户手续。”听到即将可以过户,孙女士悬着的心暂时放了下来。 2017年4月28日,孙女士和安某在国土局见面。安某说一个月内可以搞定房子解封的事,已经解封了两个,接着又拿出其弟弟的委托书和公证书等资料给孙女士看。“屋主要我们再付多100万元房款,但我们只同意按合同约定支付余下的定金12万元,安某再次说他可以办理解封的事。最后我们相信了安某,当天下午将余下的定金12万元都转给了他。” 双方约定是5月10日交易,5月25日前要交房,但时间已经过去数日,房子解封的事还没有完成。孙女士委托朋友打电话催问安某解封房子的事。“他开始时还接电话,说会处理,还叫我们可以先去装修,后来他的电话就打不通了。” 2018年3月份,孙女士去看那套房子时发现有法院的封条,这才了解到安某已经资不抵债,房子可能会被拍卖,于是孙女士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2017年6月1日,警方将安某抓获归案。 案发后,赃款均未缴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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