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第二法院通报一起强奸案的判决。在横栏镇经营电动车维修点的詹某竟将女顾客骗至房间内企图强奸,过程中停止犯罪,被害人逃脱后报警将其抓获。近日,詹某被判刑1年半。 詹某1993年出生,初中文化,在横栏镇经营电动车维修店。2018年11月23日下午1时许,小芳(化名)因电动车故障来到詹某的店铺维修。詹某检查后称电池故障,以让小芳进店铺后面的房间挑选电池为由,将她骗入房间。 随后,詹某强行小芳推倒在床上欲实施强奸,小芳虽极力反抗但无果。期间,小芳的家人拨通其电话,詹某停止继续侵犯并让小芳接听电话。其后,小芳趁机逃离现场。当日下午5时许,警方在维修店将詹某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詹某无视国家法律,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强奸犯罪中止,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当庭如实供述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对詹某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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