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关于表彰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共有1个单位和2名个人分别受表彰,其中中山市司法局石岐司法所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薇(女)和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科长杨洪岩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 继年初获评“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后,石岐司法所此次又获评“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单位”的称号。近年来,石岐司法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调解进驻派出所工作以及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工作,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目前,石岐区已成立调解委员会40余个,涵盖医疗纠纷、物业管理、交通事故、装饰行业、异地商会、个私协、婚姻家庭、轨道交通、环保、教育等多个领域,每年平均调处劳资、医疗、涉农等各类民间纠纷300多宗,调解率达100%。 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薇获评依法治省先进个人。在行政庭庭长任职7年间,陈薇带领行政审判团队先后通过制度化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定中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量化机制等重大制度,其中“裁执分离机制”还成为全省的率先经验,是全省唯一妥善落实该机制的审判辖区。我市构建了以审判监督促依法行政的成熟格局,行政案件常年位居全省第四,人民群众循法制路径解决行政争议,成为全省民众信法、守法程度最高的城市之一。 获评依法治省先进个人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副科长杨洪岩,长期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他审查批捕、审查起诉800多宗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期。其中,杨洪岩指导办理的“亮碧思有限公司”网络传销案,被评为全国打击网络传销十大精品案件。去年初,杨洪岩在沙溪凤凰山污染案件过程中,推动打掉了两个涉黑恶团伙及保护伞共50人,该监督案件被评为“广东省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近年来,杨洪岩监督侦查机关立案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共计83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3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0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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